@蓝烟火 :
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历经8年漫漫长路,家用汽车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终于照进现实。在汽车“三包”规定施行之前购买的车辆,不能按照规定的条款主张相应的权利,如果想享受到“三包”规定的权益保护的话,一定是要在今年10月1日起购买的车辆才行。
@小猪寻尹 :
汽车“三包”终于出台了,但是10月1日才开始实施新规,都说消费者是上帝,其实中国的消费者最可怜了,钱扔进去了,售后服务真不咋地!
@夏天宝宝 :
支持,人生最大的一笔消费,却没有一点保障,伤不起。汽车“三包”了,商品房三包在哪里?
@崔大鵬 :
2013年10月,汽车实行“三包”政策,行业洗牌已经开始。
@孙步营 :
最近很多媒体都在讨论汽车“三包”问题,谈论消费者和汽车厂家的各自利益保障,各自有各自的担心。其实一个新事物的出现,从不完善到完善,是需要过程的,现在的汽车厂家和消费者就是一块试验田,通过实验,来完善汽车召回制度。
@余仁哲 :
历经利益机构的多年阻碍,终于出台。
@张巨平 :
仔细研究家用汽车“三包”,发现实用性很差,特别是退换规定很难办到,鉴定是个大麻烦。
@李新建 :
2013年,中国汽车“三包”规定将实施,对所有主机厂和零部件供应商将是严竣考验,车市这个战场竞争无疑将更为激烈,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大象007 :
汽车“三包”规定千呼万唤终出台,对汽车行业发展有标杆意义,在“三包”期限内,希望能把汽车保养工时费包含进去,这样更完善。
@谢云麒 :
问题车退换不再难,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发布。
@陈云奎 :
“三包”倒逼汽车质量提高:天津消协2012年受理的家用轿车的投诉有197件,占交通工具类投诉的71.9%。没有具体的“三包”规定,汽车消费争议调解并不十分顺畅。新“三包”并未涉及“鉴定”问题,应引起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重视。
@清澈之书 :
进口车享受么?
@靠谱韩猛 :
有法可依,保护消费者也保护商家。
@天人舒虎 :
如果可以执行到位,汽车行业也许能真正走向新的起点。
@不是于是乎 :
关键在于执行。
@蓝蓝蓝蓝蓝6011 :
惠民政策,好。
@心善者貌美 :
非常不理解,既然汽车“三包”新规已经出台,为什么还要等到10月1日?2月1日、3月1日不行吗?还有9个月干吗呢?
@郭二爷不在 :
汽车“三包”能否顺利实施,还需要细则,路还有得走。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