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长期以来,北京的汽车销售市场因“价格低、车型全”而吸引众多外地人前来购车。 郝军/摄
■本报记者 李方
低价诱饵
贵阳消费者严女士在贵阳摇号中签后准备购置一辆家用越野车。她在该品牌贵阳4S店咨询时被告知无现车,如要购买需在厂家指导价基础上加3万元才可预订,且9个月后才能提车。由于贵阳的购车指标的有效期为3个月,严女士于是委托在北京工作的表弟帮忙在北京的4S店询问,均表示没有现车,至少6个月才能到货。就在该消费者准备放弃购买该车型时,在某网站汽车频道中发现在北京的经销商信息中表示有车,且有优惠。
严女士委托北京亲友打电话咨询这家二级经销商。对方十分肯定地答复有现车、颜色齐全,而且还优惠3万元现金、送1万元装饰,并且在4S店提车。
得到信息后,严女士立即赶到北京。
在这家二级经销商门店,销售人员确认电话承诺,现金优惠3万后车价为人民币46.9万元,加上车辆购置税4.2万元,保险上全险1.3万元左右,还有验车上牌等费用,经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最后商定共计52.5万元成交。另外再给新车加500元的油。
在洽谈过程中,销售员特别嘱咐,由于厂家销售渠道管理的原因,不能直接买回去上贵州牌照,需在北京上牌后再转出,所以购置税和保险都必须在北京上,还用他们和车管所特殊的关系,以车主的名字上北京的空白牌,然后马上同名转出就可以在贵州上牌照了。
至此,严女士得到的承诺是:以52.5万元的价格获取如下产品与服务:1.某品牌豪华版汽车一辆;2.价值1万元的汽车装饰(实际支付8000元);3.500元油费;4.该车车辆购置税;5.一年期保险全险验车;6.以车主姓名为该车上北京牌照及相应的杂费。
天衣“无缝”
一切谈妥后,二级经销商的业务员便带着严女士去4S店看车。
在4S店库房里,严女士检验待售车辆后决定付款购车。
4S店经理承诺提供1、3、4、5、6项产品和服务,费用共计51.7万元,支付至4S店作为车款;第2项汽车装饰8000元,支付给负责汽车装饰的公司以获取价值1万元的装饰。二级经销商在一旁提示,钱支付到4S店之后,他们会进行内部转账,提到车辆后,上述4-6项服务和手续由二级经销商提供。
严女士提出要签订购车合同,二级经销商业务员说,合同回他们店签、不在4S店签,让严女士先交车款再回他们公司补签就即可。
由于严女士亲戚的同品牌车型也在这家4S店购买,便顺便问起该店的销售顾问通过二级经销商在店里购买,把包括购置税和保险的钱,都支付给4S店有没有问题,对方回答是“应该没有问题”。
基于以上前提,再加上该汽车品牌是国际知名大品牌,其4S店应该值得信赖,严女士毫无戒心地同意了对方建议,当场支付51.7万元。
严女士付完款后拿到4S店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金额是469060元。因为这个数额符合商议的车价,所以她没有与4S店深究,只是向4S店要求将其余47940元开具收据。
但这一要求遭到4S店拒绝。同时还被告知,该车的合格证、商检等其他手续在银行抵押,之后才能给车主。
当严女士要求二级经销商依诺加充500元汽油,遭到业务员婉拒,称油费可以从尾款里扣。于是严女士自己加了500元的油。回到经销商门店,业务人员要求严女士把8000元装饰费先行支付,严女士依约付款7500元现金(减500元汽油费)。此外,业务员提出要将新车的发票留下,以便办理后续手续。
凶相毕露
次日上午,严女士到二级经销商门店提出补签合同,对方称,装饰完再签。做完装饰,严女士再提签合同时,情况发生了戏剧性变化:对方故作不解:“签什么合同?我就收了7500元给你们做装饰,等4S店给车解押后给你们提供车辆的证明文件,你们办理交强险和出城证就完事了。”
严女士急忙追问:“你们承诺的购置税、上牌照、保险,难道不认账了?除了469060元的裸车款外,其余47940元呢?”
二级经销商回答说,:“都给4S店了,车价就是51.7万元,我们只挣你的装饰和办手续的服务费。”
严女士说:“你说的车价是46.9万元啊!”
对方回答:“要说51.7万元,你们也不会买呀。反正多余的钱我们没有收,都是4S店收走了。”
这时,店里的七八个人都围过来,看到形势危险,严女士只好不再多说,匆匆离店而去。
整个交易过程,严女士在支付了52.5万元后,仅仅获取了原先承诺的1、2、3三项产品和服务,4、5、6项服务已无下文。
最终,严女士回到贵州后重新交纳购置税,保险费等费用大约5.5万元。
警惕陷阱
通过对本案投诉的分析,不难发现,严女士遭遇了二级经销商与品牌4S店合伙诈骗。二级经销商是主谋,4S店是帮凶,因为,4S店实际收款51.7万元,开出购车发票469060元,多支付款项,没有财务收据和其他财务手续,并且在客户提出需要收据等文件时拒绝开具,没有4S店的掩护,二级经销商的行骗计划是不能得逞的。
据记者了解,近一时期,不但有很多外地购车者落入不法经销商的低价陷阱,即使是北京本地消费者,受骗上当的,也不在少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往往应了那句古语:“福兮祸之所依。”很多诈骗团伙,利用人们贪便宜的心态,先诱之以利,继而以种种手段,胁迫消费者按照他们设定的圈套就范。
除了本案诈骗手段外,还有以“指标使用费”、虚开保险等手段。在这张鬼魅般的大网面前,受骗者大多无力挣脱。
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购车前,要向多家经销商询问价格;如果某家经销商报价远远低于其他经销商,未必就是好事,切勿轻信对方的甜蜜承诺,这很可能是一颗“包着糖衣的毒丸”。
(责任编辑:施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