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车从市区到县城,你选择打表还是议价?可能有乘客选择议价,感觉这样更划算。但是,驾驶员要注意了,载客时不扣下计价器会被运管部门以“不按规定使用里程计价器”处罚。11日下午,的哥范胜伟找到本报记者,倾诉遭遇:议价收取费用比打表还低,反被偃师市运管所处罚500元。“到现在我还想不通,做了好事还被处罚,执法自由裁量权体现在哪里?”
事发:议价比打表收费低反被罚500元
范师傅告诉记者,6日上午9时,他驾驶车牌照为“豫CT8239”的出租车在市区中州路和建设路交叉口被3名乘客拦下,对方到偃师市汽车站。“他们坐上车后提出议价,说是60块钱,我当时没有同意。”范师傅说,“从那个地方到偃师40多公里,打表要80多元。”最后,乘客说再加10元钱,让范师傅退让一点,考虑到当天还没有拉到人,最后范师傅答应了:70元钱送到偃师汽车站。
于是范师傅载着三名乘客赶往偃师,由于是协议价,范师傅并没有扣下计价器。10时许,出租车停靠在偃师市汽车站门口,还没等三名乘客下车,突然冲过来一辆执法车,从车上下来两名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手拿摄像机对着范师傅一阵拍摄,把范师傅和三名乘客吓蒙了:咋回事?“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扰乱市场秩序,扣车等待处罚吧。”两名执法人员不听范师傅解释,没收了他的行车证、从业资格证后将出租车开走,临走时撂下一句话:到运管所接受处罚。
范师傅来到运管处,两名执法人员告诉范师傅,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扰乱了营运市场,罚款1000元。“我当时把实际情况告诉对方,议价比打表收费还低,并不是宰客,而是照顾乘客。但是他们不听,只是说罚款1000元。”
范师傅苦苦哀求,称身上没有这么多钱。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没有那么多钱,范师傅当着俩人的面把身上所有口袋翻开。“可能是感觉我真没钱,最后俩人合计后说至少要交500元罚款。”“500元也没有呀!”范师傅急了,无奈之下范师傅打电话让朋友从洛阳市送来500元缴纳了罚款,出租车这才被开走。
质疑: 运管所只认钱不考虑自由裁量权
范师傅向记者展示罚单,收款单位是偃师市运管处;违法事项是不按规定使用里程计价器从事出租车营运;处罚依据是《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罚款金额为500元,罚款单上盖有“河南省偃师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财务专用章。范师傅说,被罚之后就是想不通,上网查看了《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出租汽车不按规定装置并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有警告和责令改正,在处罚上以200元为底线,运管处怎么张嘴就是1000元,协商后还要500元。”范师傅说,“作为执法者,200元至1000元之间自由裁量权体现在哪里,如果是驾驶员先提议价并恶意宰客,那顶格处罚没啥说的,而我的情况恰恰相反,是否可以考虑最低处罚,如果不可以,什么样情况下实施200元的最低处罚?偃师市运管处执法太不人性化,只认钱而不考虑自由裁量。”
说法: 出城可以议价,行车要扣下计价器
对此,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稽查处王处长告诉记者,出租车在市区内载客驾驶员必须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不允许“一口价”,否则将严肃处理。但是如果乘客要出城,根据双方协商,可以议价,但是司机不能议价太高,否则有宰客嫌疑。如果出租车实行议价,载客时一定要扣下计价器,计价器显示的只是参考数据,乘客到达目的地时以议价付费。
“出租车显示‘空车’表明待租状态,而车里坐的有乘客,偃师市运管处的处罚并无不当之处。这也提醒司机朋友们,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驾驶员一定要扣下计价器,也就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王处长说。
王处长同时提醒,每天18时至19时这个时间段,是出租车白班、夜班交接时间,很多驾驶员为了在指定时间、地点交车,打着“空车”赶路,乘客拦车不停,这实质上也是一种拒载行为。所以,驾驶员如果赶着交接班时一定要扣下计价器,否则会以“拒载”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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