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缺失 “反垄断”到底该听谁的?

2014年07月30日 07:22   来源:CE.cn   黄春棉

  品牌独家代理、整车厂掌握定价权、4S店模式和零配件独家,都是顶层设计中的缺陷。现在反过来用这些现象去批评企业,多少有些令其“哑巴吃黄连”。 

  上周末,为了回应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调查,陆续有高档汽车品牌给出“解决方案”。其中,捷豹路虎率先宣布对旗下3款车型的厂商指导价格进行调整,平均降价20万元;而一汽-大众奥迪也宣布下调国产车型的原装备件价格,降低消费者养护成本。 

  一位曾在政府主管部门任职并参与汽车产业工作的前官员,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透露:对高档车的反垄断调查,从年初就已经开始,由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牵头开展工作。据介绍,对反垄断的界定,曾因为《汽车销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反垄断法》的矛盾,而受到拖延,“行业规定和通行法律的掣肘,导致顶层设计的缺失”。 

  “办法”与《反垄断法》打架 

  对反垄断的调查和执行,在欧洲和美国尤为重视,因为市场经济笃信:自由竞争将产生最经济的资源配置,最低的价格,最高的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同时创造一个有助于维护民主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环境。 

  据了解,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是1890年《谢尔曼法》(Sherman Act),也被称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之母。美国在执行反垄断过程中,一直尺度严格。日本三菱公司因为被指控参与了一个固定(石墨电极)价格的国际卡特尔,被美国司法部征收了1.34亿美元的罚金。甚至作为美国本土最风光的微软公司,依然因为反垄断而被迫拆分。 

  我国的反垄断进程还处于襁褓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才开始施行。据了解,执行反垄断的部门,是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总局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国家发改委查处价格垄断;商务部则负责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聚焦到汽车行业,同样是由商务部牵头,工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通过的《汽车销售实施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8日审议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单一汽车品牌独家授权,经销商和售后服务的封闭体系,为日后的车企强势地位和配套服务“价格垄断”埋下祸根。 

  《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汽车品牌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第十八条规定:对销售未经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供汽车资源; 

  第二十五条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品牌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 

  第二十八条规定:除非经授权汽车供应商许可,汽车品牌经销商只能将授权品牌汽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 

  从“办法”的以上条款可以发现,品牌独家代理、整车厂掌握定价权、4S店模式和零配件独家,都是顶层设计中的缺陷。现在反过来用这些现象去批评企业,多少有些令其“哑巴吃黄连”。 

  企业积极应对 适应新需要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此前已确认,一些车企存在的涉嫌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口车价格虚高;二是售后市场零部件供应渠道垄断;三是车厂与4S店限价限区域销售。对比来看,造成这些现象的很重要的原因,正是当年“办法”设计的漏洞。 

  从新一轮的反垄断实施效果来看,还是得到了汽车企业的积极回馈与支持,尤其是捷豹路虎,第一时间做出回应,成为应对反垄断调查的首个汽车品牌。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8月1日起,捷豹路虎中国将对3个车型的厂商指导价平均下调人民币20万元,其中包括路虎揽胜加长版5.0 V8,路虎揽胜运动版5.0 V8以及捷豹F-TYPE敞篷版全系车型。  

  捷豹路虎之所以能够积极响应政府的调查,做出灵活的市场反应,与这几年本土化的发展及对中国市场的理解更加深入有关,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其对中国市场的重视,表明了在中国长期发展的决心。 

  今年上半年,捷豹路虎销量已攀升至6.2万辆,同比增长48.5%。支撑其销量迅猛增长、坐稳豪华车第四的根本原因之一,便是对中国市场的重视和尊重。降价举措便是这样一个发展过程的体现,同时也将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提升在豪华车市场的份额。 

  捷豹路虎大中华区总裁高博先生表示:“此次价格调整体现了捷豹路虎一贯秉承的 ‘客户至上’理念,我们将竭尽所能与经销商伙伴一道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售前售后体验。” 

  据悉,“客户至上”的理念贯彻于捷豹路虎经营的每一个方面,未来其还将持续投资于经销商网络建设和培训,并进一步优化售后服务的标准和价格体系。汽车行业分析人士也认为,与中国本土厂商奇瑞汽车的合资证明了捷豹路虎在中国市场长期耕耘的决心,这将有助于其对中国消费者需求做出更灵活迅速的反应。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反垄断调查二处,对捷豹路虎积极配合反垄断调查,并且第一个进行价格调整的企业给予了积极评价。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欢迎像捷豹路虎这样的国际汽车品牌能够主动进行整改的做法,也希望其他企业都能够对自身经营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查,积极采取措施,共同推动中国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中国经济网 记者 黄春棉) 

(责任编辑:朱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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