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车门”迟迟无解 进口大众信誉去哪了?

2014年08月01日 06:57   来源:CE.cn   刘烨

  

  

  安徽进口大众4S店展车当新车卖,一审被判欺诈,退还并加赔1倍购车款。但至此,这场被安徽省消协评为十大维权典型的案例却并未告一段落,消费者仍在为自身权益与商家反复博弈,“斗智斗勇”…… 

  细微之处,本不就是企业的一面镜子,即映衬着当下,也照出了前路。  

  

  安徽省消协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其中,4S店相关人员所言前后矛盾,售车前明确对消费者表示此为新车,但又在消协调解中承认此车参加过六安车展。首段消费者方寒为单女士丈夫。 

  一场消耗战 

  合肥的单女士“一不小心”,竟从4S店买到了一辆曾参加过展会的“旧车”。虽然安徽风之星进口大众4S店承认单女士的红色尚酷参加过地域性展会,但其却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相关负责人认为,展车也只是用作静态展示,实属新车。 

  其实记者也曾有过类似的亲历。早前购车时,某品牌经销商曾试图将一辆没有座椅塑料保护套,4个轮胎均有明显摩擦痕迹,机油也已通体黑色的“不明车辆”卖与本人。当遭到记者质疑时,销售人员则立马心虚的表示可以更换其它车辆。 

  展示车、试驾车甚至是返修车,被再次包装当新车售卖,似乎已是业内不成文的一项潜规则。 

  多次调解未果后,单女士直接将经销商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鉴于风之星公司在销售中,隐瞒事实出售展车,使车主在违背真实意愿下订立了购车合同,判处4S店退还相关费用,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一倍购车款。 

  今年3·15前夕,一直从中进行调解的安徽省消协,也将这起案件评为年度消费者维权十大案例。 

  历时近7个月的维权之路,单女士已疲惫不堪,但令人意外的是此事竟并未就此终结。 

  “一审过后,4S店不服提出上诉,随即一直等到7月中旬法院约双方进行谈话,但二审何时正式开庭仍未确定。”单女士无奈的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说。 

  “从事实出发,我们认为根据现有的法律依据,一审判决是非常正确的。”单女士的代理律师孔维钊指出,除非是双方特别约定说明,否则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售卖展车,按照法律规定就属于欺诈。 

  记者就此事也采访了汽车业及法律界人士,专家均表示厂商不应在消费者不知情之下售卖展示用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展示用车和长期积压的库存车,在销售过程中一定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并给与一定折扣。此事件中销售人员没有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存有过失。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也指出,此车曾用作展示之用,厂商却并未告知消费者,此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当属欺诈。作为世界著名企业,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必备职能,事发后大众应积极解决问题,以保证自身消费者的利益。 

  “真就是一场消耗战,明明占理却处处碰壁,事情拖了一年仍不能解决,真令人寒心。”事发维权至今已近1年,单小姐更多的是感慨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孔维钊认为,对方二审提交的四份补充材料,无一项显示出上诉人履行了展车的售前告知义务。在他看来,消费者维权难,是由相对于商家所处的弱势地位导致。调解、取证等方面均受掣肘,望有关方能予以重视,真正保障消费者权益。 

  最高法已有指导性案例 

  其实2013年底,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的第五批共6个指导性案例,已包括类似案例。 

  指导案例17号中,经销商在售车前,并未告知消费者此车曾因划伤而进行维修,消费者发现后将其告上法庭。 

  经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经销商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车辆详细情况,有欺诈行为。同时,由于购买汽车属于生活消费需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故最终判处经销商退还相关购车费用并加倍赔付。 

  同时最高法也明确指出,类似行为构成销售欺诈的,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既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何此行为仍屡禁不止? 

  装修豪华的汽车4S店,用户购车却要“提心吊胆”,厂商在自身销售渠道监管上是否也理应附有责任?  

  

  此为消费者所购的大众尚酷车型 

  大众,你的信誉去哪了? 

  “我前后拨打过几十次大众的售后服务热线,每次客服人员都表示会将问题上报,让我耐心等待专人回访解决,但却始终不曾有人与我联系。售后体系真是形同虚设。” 选择购买大众车型,是出于对品牌的信任,但此时的单小姐却满是无奈。 

  “消费者就是上帝”,这句连孩童都已口熟能详的金句,相信无人不知道。 

  当前流行谈企业社会责任,简而言之就是在中国市场赚钱后,回馈社会的一种举措。但记者认为,企业在品牌维护过程中,如何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形成良好口碑岂不是万事的基础。 

  2014年上半年,大众在华共计售出181万辆,同比增长17.5%,同期占全球总销量的36.5%,中国市场重要性之于大众不言而喻。 

  身为在华最赚钱的汽车厂商之一,竟还能让消费者在其4S店轻易“被买到展示用车”,这不需要反思吗?出现问题后,厂商始终未出面解决,一个拖字诀,到最后坑了消费者,更害了自己。 

  其实大众在华发展历程并非一路坦途,2005年前后也曾身陷窘境,销量连续出现负增长。时任救火队员的范安德首要提出的就是将消费者放于最重要之位置,企业应以满足消费者一切需求为己任。 

  静下来细想想,大众怎能去和消费者打这场官司? 

  展车当新车卖,本不就是犯了错。细微之处那真就是企业的一面镜子,即映衬着当下,也照出了前路。知错能改,严于律己,不正是大众这般大家所应有的风范。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竞争越发激烈的中国市场,容不得你犯错,对手的机会就在于你打盹的那一刻。(中国经济网记者 刘烨)

(责任编辑:朱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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