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注交通拥堵、“专车”身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
关于限行与拥堵北京市政协委员、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闫文辉建议,在公共交通发达、出行便利的区域,或者交通拥堵严重的商业区,可以尝试区 域性的单双号限行。另外,对于污染严重的区域也可以实行单双号限行,但是空气质量较好、车辆保有率低的郊区可以不限行。
北京市政协委员朱良认为,限行政策应当精确抑制机动车过度使用才合理。他建议,政府应开始研究电子车牌实施后的新限行政策,用机动车每月的拥堵状况里程额 度、当量里程额度、重污染天当量里程额度这“三大额度”代替现在的尾号限行、重污染天单双号这种粗放措施,使得限行政策更精细化、更人性化,能更合理地配 置道路使用权这种稀缺公共资源。拥堵费的收取
朱良认为,如果在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压力下,迫不得已出台征收拥堵费,应慎重选择方案。他建议,设计征收拥堵费方案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只有少数车主缴 费,多数车主不需缴费。二是拥堵费标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调整的条件和计算公式在发布征收办法时公布。三是每年征收到的拥堵费金额向社会公开,全 部用于交通建设。
北京市政协委员陈小兵认为,北京现阶段不适宜征收拥堵费,发展公共交通才是根本。政府部门应加强城市路网规划和建设,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约束公车过度使用,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权”。同时,市民应减少不合理的用车需求。“专车”管理需打破僵局
陈小兵建议,应设立专门面向互联网平台的行政许可,加速网络预约平台的监管规范,将平台数据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行业监管平台。
北京市政协委员王国镇认为,政府一方面要加强监管,但也要避免过多介入,应将市场进入和退出、价格质量等市场能够调节的部分交给市场,探索形成政府、平台、约租车、乘客等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充电基础设施不完善一直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截至去年12月底,北京市累计建成充电桩2.1万根,但由于缺乏合理的公用充电桩布局规划,不少已建好的公用电桩成为“僵尸电桩”,而建在部分单位的公用充电桩又很难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
北京市政协委员魏而巍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充电桩建设精准投入评估系统,构建充电桩建设与新能源车推广关联数据库,通过分析这些数据做到有的放矢,不 浪费资源。北京市政协委员丛巍也建议,北京应拿出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1/4,从车企转到对充电桩等相关设施建设的扶持上来,以改善电动汽车的使用环 境。
北京市政协委员耿晓冬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倡导、支持、发展移动充电服务运营机构,利用节能型柴油机配合车载快充机,做到移动充电,既方便又不占用固定场地。
北京市政协委员海丽认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跟不上,会让消费者对新能源车望而却步。海丽建议,应将安装充电桩困难的问题与电动车奖励政策打包,一并解决,例如给配合安装充电桩的物业一定的补助或减税,以提高物业的积极性。
北京市政协委员张威建议,政府应全面统筹规划北京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使用者的后顾之忧。北京市政协委员权忠敏建议,给予快递行业一些扶持政策,鼓励他们使用新能源车,为北京市减少污染作出贡献。
上海:关注机动车牌照、污染、拥堵、停车难与新能源
机动车牌照管理政策需改进上海市人大代表潘书鸿认为上海现行的机动车牌照管理制度堪称目前上海交通领域的“短板”,尤其是沪牌拍卖政策更是备受市民诟病, 亟待调整。他建议,沪牌拍卖应引入竞争机制,不应全权交由国拍公司一家操办。而针对长期在上海区域内通行、悬挂外地号牌的车辆,潘书鸿认为在其通行规则的 制定上,应进行更深入的调研,并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对此,上海市交通委回应现行政策确有改进空间,但沪牌拍卖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改革还需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不考虑单双号限行解决拥堵
上海市市长杨雄表示,交通拥堵是大城市管理当中的一个难题,上海未来还考虑要进一步完善单行道系统,但目前不考虑单双号限行政策。
不过,在解决污染问题上,上海市政协常委屠海鸣建议,应该尽快出台空气重污染天气下“实施单双号限行”等限制部分小汽车使用的临时性措施,并纳入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中。代表献言献策解决停车难
上海市人大代表施进浩建议,应采取措施盘活存量泊位资源,一是启动供给侧改革,鼓励行业内的兼并收购,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停车管理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二 是将“互联网 ”与传统停车行业融合,通过对停车设施的智慧改造,建立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围绕平台开展错峰停车及车位共享服务,有效地解决信息割 裂、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泊位资源利用效率。
上海市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秘书长朱红建议,在中心城区学校运动场建设地下停车场。此外,市人大代表、上海交通投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岳川 也建议,应推动P R停车设施的建设运营,并配套大型超市、区域商业和餐饮等服务功能,吸引自驾上班族停车。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屠海鸣呼吁,要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特别是公共交通、公务机关等领域,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可借鉴2010年上海世博会,适 当选择部分区域,建立“零排放”或“低排放”示范区域,严禁污染严重的车辆进入。加快非机动车道和步行系统的规划和建设,鼓励公众通过更环保的方式出行。
上海市人大代表黄惠敏建议加速充电桩推广,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明确对于居民固定产权车位安装充电桩,物业、电力公司、必须予以支持,并且在小区车位不符合充 电桩安装要求的情况下,物业可以通过有偿盈利的方式在小区范围内自建自营充电桩;应该将充电柱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并建议政府将单一的新能 源汽车扶持政策,转为对新能源产业链的创新持续性扶持政策。
上海市人大代表陈崎建议在短途公交线路大力推广电动公交车,还可以为解决“最后一公里”开行的短驳车,不仅能有效减少噪音和尾气污染。陈崎还鼓励对旧小区、加油站、大型停车场、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进行改造,集中建设充电桩设施,使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备日趋完善。
广东: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
广东省人大代表徐嵩认为,基础配套设施的不足已成为制约广东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瓶颈。造成充电设施建设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科学规划布局、土地权属不明确、 充电标准不统一、商业模式不成熟等。徐嵩建议,“十三五”期间将桩车比提升至1.5∶1,广东要明确省市充电设施总体规划,鼓励在现有公共停车场配建一定 比例的充电设施,明确具体实施步骤、标准及办法,开通绿色通道,以保证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徐嵩还建议,把新能源汽车作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型产业,集中资源扶持1~2家省内自主品牌整车企业和3~5家有基础的“三电(电池、电机、电控)”核心零部 件企业,不仅通过对研发和产业化专项采取后补贴的方式在资金上给予重大支持,而且为新能源汽车制定专门的财政政策。比如,将新能源汽车研发费加计按 200%抵扣应税收入。
河北:加大城市公交发展力度
2016年河北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城市交通方面提出建议: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力度,让公交车更加便捷、快速、智能,成为居民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
河北省人大代表、石家庄市公交总公司运营安全处副处长刘艳红建议,在城市道路中增设公交专用道,对占用公交车道的其他车辆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公交专用道真正“专用”,使公交车真正加速。
民革河北省委提案提出,应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以信息化为基础,促进乘客、车辆、场站设施以及交通环境等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
山东:关注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针对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经常横冲直撞、见缝插针的情况,山东枣庄政协委员朱士刚建议,在国家政策没有下发缴费登记之前,由县、区级公安部 门实行免费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实行登记制度,一方面有助于保护所有的权利,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所有者和驾驶人的自律意识, 同时有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他建议,应对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实行机动车管理制度,挂牌上路,持证驾驶。
山东省政协委员鲁翔建议,解决低速电动车的安全问题应抓制造和销售源头,确保市面上出售的电动汽车符合安全标准,并尽快制定实施挂牌管理制度,将电动汽车 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纯电动汽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备案登记挂牌制度,登记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挂牌后才能上路 行驶。
山东枣庄政协委员张时彦表示,老年人开车反应慢或突发身体疾病极易导致事故,不仅危害自己也危害其他车辆和行人。他建议,不能光从交通制度上加强管理,应从源头上禁止老年代步车的销售。
(责任编辑: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