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8日讯(记者 王跃跃)2018年全国两会上,连任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四川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继续与新能源汽车“较劲儿”,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王麒直言,“目前整个电池回收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个人和企业对电池回收还不够重视,有关各方应未雨绸缪加大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回收利用试点,让新能源汽车能够真正助力我们的蓝天保卫战”。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记者王跃跃摄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与日俱增,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累计保有量达到180万辆,占全球市场保有量50%以上。动力蓄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用量随之水涨船高。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数据,2017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装载动力电池量达到37.06GWh,同比增幅达21.5%。
据王麒介绍,考虑到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到8年,2009年到2012年推广的车辆或行驶里程较长车辆的新能源电池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有业内人士直呼,“从2018年开始,国内首批进入市场的汽车动力电池即将迎来‘报废潮’”。这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预测结果相似,“到2020年前后,我国纯电动(含插电式)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17万吨”。
王麒透露,从目前来看,电池的回收是不挣钱的,回收完了以后,这些原材料卖出去只能满足回收成本的1/3到1/2。而动力蓄电池目前主要有两种回收模式:一是梯次利用,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应用到其他领域的过程,可以一级利用也可以多级利用;二是拆解之后重新做成锂电池的原材料。
废旧电池在回收过程中如果处置不当,将会造成重金属污染、碱污染和粉尘污染,电解质进入环境中,又会造成氟污染和砷污染。有科学调查表明,一颗丢弃的钮扣电池的重金属全部溶解于水并均匀散布后,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
为此,王麒建议:一、完善废旧电池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废旧电池的信息体系。电池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要求对生产的动力蓄电池进行编号,给动力蓄电池“上户口”,利用信息体系上传编号可追溯电池相关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通过信息体系,上传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编号对应信息;电池回收企业通过信息体系和编号,追踪电池使用情况,负责处理和利用电池。
二、明确废旧电池管理部门及责任主体,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废旧电池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私自拆卸、拆解动力蓄电池,由此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确保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理。
四、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比如落实责任机制,呼吁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注,在政策上给予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相应的支持和补贴。
五、国家应支持开展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引导产学研协作,推动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