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百出 奥迪“再合资”不过是个善意玩笑?

2016年11月10日 08:12   来源:CE.cn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四十八条称:“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对控股另一家企业,则视为同一家外商”。因此,自1966年,大众公司即拥有其全部股份的奥迪,根本就没有资格与中国企业单独合资。   

  昨天,中国经济网汽车频道发表了《三大案例警示“再合资” 奥迪会不会“冒傻气”》,受到一定的关注。

  在与媒体同行、业内专家的交流中,中国经济网记者进一步梳理了一下所谓“奥迪欲与上海大众合资”的来龙去脉,发现最早引出这一话题,且并未留下作者真正“姓甚名谁”的《奥迪谋求在中国建立第二家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奥迪第二家》),漏洞多多,疑点重重,充其量就是一个善意的玩笑,以提醒涉事相关方,如一汽方面引起足够重视。

  首先,奥迪竟然没有资格与中国企业单独合资。

  《奥迪第二家》对汽车产业政策的理解存在巨大偏差,文中写到:

  “2004年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规定‘整车合资企业50%:50%股比限制’和‘同一家外商不能与超过两家中方企业进行同类合资’,奥迪还有一个指标与国内的汽车企业建立第二家合资公司”。

  其实,2004年5月21日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四十八条写得明明白白:

  ……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它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对控股另一家企业,则视为同一家外商。

  因此,自1966年,大众公司即拥有其全部股份的奥迪(时称:新汽车联盟),根本就没有资格与中国企业单独合资。实际情况也是,一汽-大众早期的合资外方只有大众,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1995年,一汽和德国大众及奥迪公司三方才将股比结构改为:一汽60%,大众30%,奥迪10%。

  由此,中国经济网记者联想到另一个案例。当年,为了与一汽合资,丰田不惜用尽洪荒之力,促成一汽兼并川汽、天汽,以便“省出”一个合资名额。因为在此之前,丰田已经拥有四川丰田和天津丰田两家合资企业(但一汽高层后来发觉上了日本人的当,为丰田与广汽合资“做了嫁衣”,并因此而愤懑不已,这是后话)。

  再有一个在时间上最近的案例:上汽斯柯达也是在上汽大众的框架内实现的,并没有“节外生枝”。与20年前,奥迪受让大众在一汽-大众的股份相类似。

  当然,最后一种情况是奥迪和大众一道与上汽“再合资”,以此要挟一汽“霸王硬上弓”,那一汽能吃这一套么?您觉得呢!

  其次,传闻所引用的史实和数据与事实严重不符。

  如史实方面,《奥迪第二家》说,“1996年第一辆奥200轿车从一汽大众总装车间下线至今,一汽集团与奥迪合作已经20年”。

  其实,任何一个奥迪与一汽合作的“大事记”都是这样写的:

  1986年,奥迪公司与一汽方面进行首次接触,就奥迪100项目进行研究与谈判。

  1988年5月17日,一汽与奥迪签署“关于在一汽生产奥迪的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开始组装生产奥迪100,当年共组装了499辆汽车。

  1993年,奥迪加入一汽-大众合资企业。

  1995年12月18日,一汽和德国大众及奥迪公司三方共同修改并签署了合资合同,改变股比结构为:一汽60%,大众30%,奥迪10%。同时与奥迪公司签署《技术转让协议》,奥迪系列产品作为合同产品正式纳入公司生产。

  可见,上述所有时间均早于《奥迪第二家》所说的1996年!

  在数据方面,《奥迪第二家》谈到:“奥迪贡献了合资公司大部分利润,获得较少”。

  这在一汽-大众也不完全是事实。早在5年前,时任一汽-大众公司总经理的安铁成就对媒体称:“我们曾经有过一段比较纠结的时期,‘销量数据靠大众,盈利能力靠奥迪’。近年来,随着大众品牌产品的加速推出,我们的平台建设、新产品越来越好,性价比也越来越高,大众品牌和奥迪品牌对一汽大众的贡献度,已经旗鼓相当,基本持平。”

  当时,甚至有媒体曝出:“据悉,目前从一汽-大众内部利润贡献度上看,大众和奥迪两个品牌已近持平,比例在46:54”。

  至于说“获得较少”,外人也许只是从账面上“推理”得出的结论,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由于汽车产业链条较长,奥迪在一汽-大众的“获得”有多种来源,由于记者也了解有限,此处不作展开。

  第三,传闻的随意性、娱乐性更甚于严肃性。

  《奥迪第二家》行文的随意性和多处错别字已经影响阅读,反映出捉急和娱乐兼而有之的心态。比如,文中的如下句子是不是很难读懂或者说很不负责任:

  “笔记向大众中国求证”、还有“自然要承担此项众任”,以及“一汽奥迪经销商”等。

  由于传闻的发出日期是11月1日,而不是4月1日,也就成功地让人信以为真。

  第四,传闻的消息源头是经销商就更加可疑。

  这则传闻的开头就说:“日前有奥迪经销商称,在奥迪经销商圈中流传,奥迪计划在中国建立第二家合资公司”。可见,没有任何一个来自股东三方:一汽、大众和奥迪或另一个“被合资”的上汽大众或上汽的信息,而只是“奥迪经销商称,在奥迪经销商圈中流传”……

  经销商在商言商,其出发点应该是希望奥迪有更好的业绩和更可期待的未来。但是,经销商对整个汽车产业链的了解和理解都是十分有限的,对于真正建立一家汽车合资企业的全过程,以及艰巨性、复杂性和其中的博弈更没有什么认知。对此,汽车头条杨小林、中国汽车新闻网魏学珍等几位媒体精英已经做了非常专业的论述,这里不再赘述。

  最后,如此不堪的传闻,为什么会不断传播。

  首先,奥迪在一汽-大众增持股份一直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其次,本来就是一个应该自生自灭的“花边儿新闻”或即时花絮,但大多数媒体或自媒体生怕“漏掉”新闻,不得不跟风炒作,人云亦云。以至于所有的报道内容都大同小异。

  信息时代,通信发达,但有一种说法是:“谣言止于指尖”。在此,中国经济网记者不能不说,就在昨天,在一个微信群中讨论此事时,观察中国汽车产业超过30年的新华社高级记者李安定老师非常坦率地说:“我没有发言权,连奥迪都问我,传言是不是真的?看来靠谱的渠道只有上海大众了。估计知情人也不会说”。这种严谨、认真的精神令人钦佩!

  好了,好了!说了这么多,“奥迪谋求在中国建立第二家合资公司”也许就是一个善意的玩笑,是“合资夫妻”之间的一种嗔怪,大家不必再为这种传闻劳神费力了吧。饿了去吃饭,困了就洗洗睡吧。(中国经济网原创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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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跃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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